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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相關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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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獎項之聯絡及寄送資料以中獎者登錄及寄回之資料為主,中獎者請確認資料無誤。若因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及寄送,則視為自動棄權,主辦單位將不負責並不遞補名額;或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寄送得獎人之獎品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亦不得因此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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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遊戲中獎者需知:玩遊戲中獎之消費者,活動小組會於抽獎當天e-mail通知,並請中獎者於e-mail指定日期內回覆資料給活動小組,以便獎項之寄送;逾期未回覆者則視同棄權並不遞補名額,將以掛號方式於106/07/07前寄送獎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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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週抽中獎者規則:系統抽出中獎者後,中獎者可於活動網站下載中獎通知函。中獎者請依中獎通知函載明內容,連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登錄之發票正本(須載有購買活動產品之消費明細)於中獎日期的2周內回覆以掛號方式(舉例: 5/10中獎者請於5/24號前寄回; 5/17中獎者於5/31前寄回...以此類推)寄至台北市內湖區 瑞光路502號4樓 光泉『光泉米豆漿”好品質 雙重送”』收,逾期視同棄權。 如於兌獎期限前,未提供上述兌獎資料,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以郵戳為憑)。主辦單位將所有得獎者資料彙整無誤後,將以掛號方式於106/07/07前寄送獎項。獎項寄送地址以中獎人回函之個人資料(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為準,因回函資料不齊全,以致無法寄送獎項,視為自動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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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第二重週週抽活動之有效發票係指106/05/01至106/06/04 PM23:59期間購買光泉豆漿/米漿任1個產品之發票,發票經檢驗不符活動辦法或經變造偽造者,將取消中獎資格,發票經審核後不退還, 若需退還請於信封正面註明發票需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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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為連續發票,需以印有活動品項之該張發票號碼為準,無品項名稱之連續發票將視為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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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獎方式:請務必保留所登錄發票的正本,以供活動兌獎之用,若無法提供中獎發票的正本,視同放棄中獎資格;若有誤植姓名之中獎者,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所有獎項的聯絡、寄送資料及發票號碼以中獎者於活動網站中所輸入的資料為依據,消費者請於輸入個人資料後再次確認輸入資料無誤。若因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及寄送,或領獎時無法提供輸入之發票正本,則視為自動棄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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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寄送得獎人之獎品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參加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亦不得因此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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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機會中獎,贈品皆以原廠提供之配備為主,並以實物為準,中獎者不得要求折抵現金、退換、轉售或折換其他物品,得獎贈品均以實物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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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財政部規定,因申報各類所得之需,中獎金額超過NT$1,000元者,須繳交身分證影本,中獎金額超過NT$20,009元者,須繳交獎品10%機會中獎稅及身分證影本;外籍中獎人士不分金額依法須繳交20%機會中獎稅及居留證影本。另遵循政府無紙化政策,光泉公司將不主動寄發扣繳憑單給中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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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有權檢視中獎者兌獎情形,若涉及蓄意操作之不正當行為,如影印、毀損、塗改或偽造中獎憑證、輸入假發票號碼、侵入抽獎系統、大量灌票、輸入人頭帳戶抽獎等,足以影響活動抽獎公正性之中獎者,均視為無效中獎,主辦單位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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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活動參加者不及贈品數量,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品數量內容之權利,不遞補缺額;如原定獎項因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提供,將由主辦單位另以同等值之贈品取代之。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佈於活動官網,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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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參加資格與獎項提供對象僅限居住在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之居民,本活動主辦單位及相關協辦、合作單位員工無參加本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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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泉牧場股份有限公司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最終解釋及裁決權、以及終止本活動的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將公佈於活動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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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服務專線: 0800-092-898; 詳情請見光泉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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